根据教学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都学校拟面向2018届毕业生招聘部分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要求与待遇
1.对象:①国内“211”、“985”师范大学2018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含免费师范生);②江西师范大学2018届本科毕业生(以推荐表为准,不含省属免费师范生);③宜春学院2018届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
2.要求:①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②具备相应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高中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岗位);③成绩优秀,身心健康,无挂科补考及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待遇: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形式
宜春市人社局、宜春市编办、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合组织宜春市经都学校到江西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招聘大厅组织专场招聘会。招聘学校与学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面试后,择优聘用,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四、招聘岗位
初中岗位13名: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3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1名、生物1名;
小学岗位12名:语文5名、数学5名、英语2名。
五、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将《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都学校面向2018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在江西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宜春人事考试网和宜春教育网同时发布。
2.考生现场报名。①报名方式:考生持填写好的《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都学校面向2018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个人简历、荣誉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②报名时间:2018年3月14日9:00--16:00(江西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招聘大厅)。③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实行分初中、小学两类捆绑报名,考生必须在表端明确报考初中岗位还是小学岗位。不得同时兼报初中和小学岗位,请考生填写报名表后分别递交初中或小学招聘组。
3.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小组对考生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考生进行现场交流,根据交流和填报志愿情况,按岗位计划数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报名不足1:3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4.组织面试。确定面试名单后,招聘小组电话通知考生。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2018年3月15日)到达指定地点(另行通知)集中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试讲,试讲时间12分钟,面试教材为招聘学校现行通用教材(具体详询招聘学校)。
5.确定拟签约对象和签约。根据面试结果(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签约人员,经宜春市人社局、宜春市编办、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审核通过,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因考生放弃签约产生的空缺,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考生中,递补一次。
6.考核与体检。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宜春市人社局组织对学生的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协议。
7.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宜春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8.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宜春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六、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2.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教师资格证者;3.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七、咨询电话
宜春市经都学校:吴俊彬13479594622
宜春市人社局: 谢洪波0795-3271152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徐竹根15979532062
(邮箱:xiuroad@163.com)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