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区公用事业服务水平,赣州经开区公用事业服务管理处面向社会招聘特岗人员1名。
一、招聘人数
特岗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
2.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持有电工证。
3.身体条件: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性疾病,无高血压。
4.技能条件:拥有驾驶证C1照且实际驾龄5年以上,无醉驾、毒驾前科。
5. 部队转业军人优先考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实践操作、体检、公示、试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赣州经开区公管处办公室2103(金岭科技园内),市内乘坐128路(曼妮芬工业园站)可达;联系人:钟女士;联系电话:8371036
2.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电工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辖区派出所或村(居)委会开具无违法犯罪纪录的证明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电话通知,面试地点设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管处,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实践操作人选(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三)实践操作
车辆驾驶、体能测试和电工知识测试。根据前三项测试综合得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为区人社局指定医院,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管理处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管理处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对被聘用的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基本工资,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工作岗位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它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
1.服从管理,听指挥,必须接受岗位分配,对不服从管理不听指挥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公管处的考核管理制度予以辞退,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797-8371036。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服务管理处
2018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