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委现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永修县2018年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本次公开选调计划数为2个。
三、公开选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范围:
永修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精通办公软件操作;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组织协调能力;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选调单位有关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选调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发布公告
在永修县政府网公开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导致取消选调资格的,后果由报名者自己承担。对恶意报考或以虚假信息报考的,取消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3月22日- 3月30日(上班时间:9:00-12:00,下午1:30-5:30);
2、报名地点:永修县旅发委办公室A641室(行政中心主楼);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县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认证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需注明在编在岗时间及年度考核情况;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注明从事工作及时间);
(3)贴好照片(近期免冠1寸彩照)并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1份(原表在永修县政府网上下载);
(4)与报名登记表一致的照片1张;
(5)未违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县卫计委盖章)。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定。
2、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办公室软件操作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综合素质等,考生同意进行办公室软件操作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测试,共计40分钟;然后每个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办公室软件操作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共计60分、综合素质40分,总分100分。
面试的计分方式:面试考场由5位考官组成评委组,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评分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
(四)体检
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缺额按岗位空额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体检。
(五)考察、公示、录用
1、考察。由永修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根据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修政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拟选调人员公示后,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调资格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3、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县政府审批同意,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永修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咨询电话:0792-3236618
附件2: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
永修县旅游发展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