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是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处级直属行政机构,职能为:在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负责辖区内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化妆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事故的查处。
为加强樟树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拟招聘编制外人员3名,作为派驻樟树中药材专业市场工作人员(协管员),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开展对樟树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材经营质量的监管工作,负责中药材市场日常巡查,受理市场内涉药投诉举报,协助开展市场内中药材质量监督抽验,配合开展市场打假、专项整治和违法案件查处等相关工作。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
樟树药监局驻樟树中药材专业市场协管员3名
(二)招聘条件
1、学历、专业、职称或经验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中药学或中药学类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具有两年以上中药材相关工作经验,且具有一定的中药材鉴别能力;
(2)具有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且具有从事中药材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特别丰富的中药材鉴别经验的药工。
2、年龄
原则上为35岁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中药材鉴别能力和经验特别丰富者(以中药材鉴别考试结果为依据),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樟树市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药监局板块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接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接收的邮箱地址:1010251923@qq.com,联系人:胡国龙。联系电话:手机13979564863,办公电话:0795-7356582
2、到樟树药监局办公室递交简历,接受现场报名。
樟树药监局办公室地址:江西省樟树市药都路33号,药监局办公楼4楼。
3、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18日下午5点30分止。
(三)资格审查:由本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初步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或不列入考核范围。坚持诚信报名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四)考试或考核:采取中药材鉴别能力考试加面试考核方式,由樟树药监局领导、局各科室负责人、药检所负责人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中药材鉴别能力考试和面试(各占50%)。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提交局办公会议研究。
(五)体检、公示、备案:对拟聘人选组织体检、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上报省局备案。
聘用者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再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江西省樟树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