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2018年吉安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2018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吉安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学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25周岁以下指1992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7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2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2.本科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3),研究生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4)。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日至5月8日(周末照常报名)
3.报名地点:吉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809室,咨询电话:0796—8226389)。
4.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及《吉安市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一份(附件2,)到市卫计委人事科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
5.准考证领取地点和时间:吉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吉安市城南行政中心C座809室),领取时间:2018年5月10日至5月11日。
(二)考试
本次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只笔试不面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两个科目。医学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知识分别按30%和7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对特殊岗位的招聘,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等基础学科知识;医学专业知识分临床医学类和医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考试内容为《临床医学知识》,医技医学类考试内容《医技临床医学知识》。笔试满分每科均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2018年5月13日
3.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等电子设备。
(三)体检和考察
1.入闱体检人员确定:根据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医学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如医学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的,实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当出现考生笔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职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的医学专业知识成绩必须达到同类岗位(按临床医学类、医技医学类)中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岗位的入闱体检考生的医学专业知识成绩的最低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职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合成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的医学专业知识成绩必须达到同类职位(按临床医学类、医技医学类)中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岗位的入闱体检考生的医学专业知识成绩的最低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前两天下午6时前,因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医学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医学专业知识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
4.体检由吉安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5.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由吉安市卫计委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6.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前书面提出放弃和体检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吉安市人社局官网公示7日。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政策咨询电话:0796-8286112
2.考务咨询电话:0796-8226389
3.监督举报电话:0796-8225216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