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社区干部力量,为进一步推进琴城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进程,结合琴城镇工作实际,现就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临聘人员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
此次招考涉及11个社区,招考的职数共计20名。(职数安排表见附件2)
二、招考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2.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身体条件达到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合格条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5.具有南丰县常住户籍或在南丰县社区居住一年及以上(由本人提供相关居住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及以前);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20日以后出生),从事过社区工作,有一定的群众工作经验或具有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资格及社会学、心理学、公共管理等专业背景的人员可优先录取,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1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办法
1、发布公告
2018年5月11日开始在南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并由各社区在社区公告栏、宣传栏等处张贴招考公告。
2、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到琴城镇党政办公室(南丰县工业园区对面,以下简称:镇党政办)现场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仅限户籍所在地社区职位或常住所在地社区职位。
报名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及4张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如实填写《南丰县琴城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样表从南丰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报名材料(不含证件、证书原件)不予退还。报名人员可登录南丰县人民政府网仔细阅读相关信息,并按报名流程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周一)—5月15日(周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予报名。
3、资格审查。琴城镇党委组织计生、司法、公安、综治、组织等部门成立专门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招考职位予以取消,经本人同意可进行职位调剂。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执行能力、专业素质以及对招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每个职位入闱考核考察的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
组织考察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组织考察期间如出现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认定不合适人选等情况,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6、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与体检不合格所空缺的人员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7、决定录用。综合考核考察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决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实行任前公示,向社会公布。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任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参照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1470/月(三类区域)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工资参照社区一般干部标准执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算起。
四、其他事项
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以下电话。
岗位咨询电话:0794-3266069 13979497709
监督举报电话:13767629279
本公告由琴城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8年南丰县琴城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临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2018年南丰县琴城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临聘人员职数安排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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