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吉安市户籍;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财政、金融、会计、会计与审计、财务管理专业;
5.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其他:从事2年以上财务金融相关工作经历。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从5月24日起到5月28日截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请报考人员登录吉安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www.jaf.gov.cn/)下载《吉安市财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填写一式一份后,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到吉安市财政局(地址:吉安市城南尚德路与井冈山大道交汇处)907室报名,联系电话:8225073,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于2018年5月31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招聘人数与开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2的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2018年6月2日,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2018年6月3日,面试地点吉安市财政局。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合成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人选。
2.体检由吉安市财政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对其资格进行复审、有无违法违纪等行为情况,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考生本人自愿放弃或考生资格不符合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缺时,由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公示、聘用待遇
根据考察情况,由吉安市财政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吉安市财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吉安市财政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者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吉安市财政局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5年一签,受聘人员每年按一定比例缴纳风险金,提前解约者,没收风险金。正式聘用后,享受局属事业单位同职级人员待遇。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吉安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吉安市财政局办公室0796-8225073。
吉安市财政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