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音人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江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发《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发音人招募和遴选说明》的要求,规定发音人条件如下:
(一)年龄、性别、文化程度
1.男、女老年方言发音人,年龄在55—65岁之间;具有小学或中学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不在遴选范围。
2.男、女青年方言发音人,年龄在25—35岁之间;文化程度不作上限要求。
3.地方普通话发音人年龄、性别、文化程度不限,但普通话程度有梯级差别。
4.口头文化发音人性别、文化程度不限,年龄最好为中老年。
(二)语言环境
1.男、女老年方言发音人:语言环境单纯,个人只说定南历市镇方言一种方言;家庭中父母及配偶均说定南历市镇方言(在历市镇生活二代以上)。出生地、成长地均为定南历市镇原老城区,成年后工作地、生活地也主要为定南历市镇原老城区或历市镇。不能有在县(县)以外地县单次连续长住半年以上时间的经历。
2.男、女青年方言发音人出生地、成长地为定南历市镇原老城区,但可以因求学离乡而有在外生活的经历。
3.地方普通话发音人语言环境,老年人员同于男、女老年方言发音人,青年人员同于男、女青年方言发音人。
4.口头文化发音人的出生地、成长地、工作地可以放宽到县境内各乡镇,个人所说方言种类和家庭父母、配偶所说方言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语言能力
发音人具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性格开朗,善于沟通。口齿清楚,嗓音洪亮,无口吃、鼻音过重、门齿缺损等影响发音的问题。
口头文化发音人需对定南县有县域特色的与方言有关的文化项目(谚语、谜语、故事、歌谣和戏曲、民俗、宗教活动中的言语表达环节等)有较深透的了解和掌握。
(四)其他
热爱家乡方言,富有责任感,热情耐心,有较多的闲暇时间,能积极配合专家团队工作。如符合条件,地方普通话发音人和口头文化发音人可以由方言发音人兼任。
二、报名与遴选
具备以上条件且有担任发音人意愿的社会各界人士可以参加应募报名。
1.报名日期:2018年5月23日至5月30日
2.报名地点:定南县语委办(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历市镇的志愿者由各居委会、行政村汇总后报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
3.报名手续:应募者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实填写《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江西省项目(定南)发音人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联系人:李婷,联系电话:13576682701
4.遴选程序:专家团队根据报名材料对应募者进行初选,电话邀请入围者在所确定的时间参加面试。面试时专家团队依据评分标准对参试者的语音状况和临场表现打分,按分数高低最终确定入选的发音人。
三、关于发音人的报酬
正式确定并参与调查工作的发音人,根据其工作量将给予误工津贴,并在调查工作全部结束验收合格后,由江西省语委颁发荣誉证书。
未获遴选的参加面试者也给予适当报酬。
定南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定南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