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国土资源局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程管理岗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二、招聘岗位要求、待遇
1.专业要求。熟悉土地整治等工程建设管理相关业务,并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专科以上学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地理信息系统、水利工程(施工技术)、国土资源调查专业等专业优先。
2.年龄要求。40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生)。
3.工资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26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转为聘用合同工,工资3600元/月(包括五险一金)。
三、招聘人员报名方式
(一)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
2.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1份;
3.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并贴好在报名表相片位置;
4.报名时间:2018年6月10日至2017年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5.报名地点:全南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人教股);地址:全南县寿梅路民生巷10号,联系电话:0797-2632863。
四、招聘工作程序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电话通知考生面试时间。
2.面试。请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等参加面试。
3.聘用。招聘录用的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制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试用期1个月,通过试用期后,需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服务二年以上。如因个人原因提前离岗,则需承担违约金1个月工资。
2、试用期不合格或正式聘用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本单位讨论研究,可以单方面提出不予录用或解聘。
3、咨询电话:0797-2632863
全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