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为全日制大专、本科林学或相近专业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好,遵纪守法;
3、热爱林业工作,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4、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
5、同等条件下,有写作特长者优先。
(三)不得应聘人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基层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与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为林业技术员岗位,计划招聘男性工作人员5人,主要从事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开发利用、调查规划等工作。招聘文秘工作人员1人,性别不限,中文专业优先。
三、薪酬待遇
1、聘用制人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具体面谈。
2、聘用制人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保)。
3、经录用后,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其中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4、单位免费提供中、晚餐及住宿。
四、招考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理论考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正式聘用的步骤实施。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5日至2018年7月15日。
2、报名方式:(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于工作日到芦溪县林业局报名,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身份证、毕业证照片及报名登记表发至联系人邮箱。联系人:邓丹,电话0799-7551036,QQ邮箱:463291398@qq.com。
3、资格审查:于2018年7月18日前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条件资格审查。
4、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考试时间暂定于2018年7月18日,地点在芦溪县林业局内。应聘人员应根据本单位通知参加理论考试和体能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五、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通知进行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本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