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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九江市“三支一扶”招募入闱人员资格审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10 11:20:16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按照《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8〕15号)精神,结合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2018年九江市“三支一扶”招募入闱人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人员名单
根据《2018年江西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中《附件:2018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及《2018年九江市“三支一扶”招募部分岗位计划调剂公告》所公示的招募岗位,以每一个具体的招募岗位为单位,结合2018年江西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确定入闱人员时,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资格审查(见附件1:《2018年九江市“三支一扶”招募入闱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包含个人基本信息、院校给毕业生的鉴定评语等,并经院系或高校盖章)及1份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同时提供户口本原件及1份复印件,复印件应包含首页和本人信息页)。
3.就业报到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就业报到证遗失的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笔试准考证1份。
5.高中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初中毕业生直接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入闱人员须提供初中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凡遗失初中或高中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原中考或高考所在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在所在地参加中考或高考证明,并须携带中考或高考档案原件(含中考或高考报名登记表及学籍登记表)及1份复印件)。
6.《2018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原件一式四份(见附件3)。除“本人签字”等内容必须书写外,其它内容均电脑打印,要求使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在同一张纸上,并贴上与笔试准考证上照片同底版的一寸免冠彩照(每份都贴,共四份)。其中“学校就业主管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2018年应届毕业生生须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须加盖“档案存放单位或工作单位”公章。
7.支教的入闱人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确认已取得有关层次学科教师资格并正在办证的证明材料)及1份复印件。
支医要求具有护士或药师等资格证的,须提供资格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安排
(一)资格审查时间
1. 7月17日对入闱修水县、武宁县、共青城市和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 7月18日对入闱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和庐山市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 7月19日对入闱濂溪区、柴桑区、德安县、瑞昌市和永修县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具体审查时间为当天9:00~12:00;13:30~17:30。
(二)资格审查地点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接待室,即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主楼2号楼(市政协大楼)二楼D213-215室。
请入闱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如未在规定时间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注意事项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对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当事人,除按有关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未满5年的(处罚日期从发布公告当日计算);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凡曾参加过“三支一扶”考试并被正式录用的高校毕业生,不再招募。凡在职入闱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及单位所在地同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募对象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募资格。
(四)本次资格审查后若出现缺额,将按相关政策进行递补,具体情况敬请关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恕不另行通知。
(五)以上公告由九江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解释,后续事项敬请关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jjrs.gov.cn)信息。
咨询电话:0792-12333
附件:
九江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责编:江西公务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