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
笔试(专业测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入闱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①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②属丰城市外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③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按考试(市文化馆戏曲表演或影视表演专业按笔试+专业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对象,直接进入体检、政审环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报,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造成无法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实行全过程监督。
二、录用手续
①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依次递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一并参加体检,体检、政审考核合格一并录用。
②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③体检合格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核。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递补。
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⑤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⑥应聘人员录用后,一律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办理聘用手续。除考取更高学历、考录公务员、组织提拔任用外,必须在丰城工作满5年,否则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三、有关事项
1.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两个科目,每人共100元,网上缴纳)。
2.咨询电话:0795-6298581,监督电话:0795-6608120
3.本公告由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