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热爱法院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未曾被开除公职。
2、具有中专或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熟悉电脑操作,汉字录入(输入法不限)速度每分钟在80字以上。
3、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男女不限(男性必须身高170cm以上,具备C1驾照所含准驾车型及以上车型资格且驾龄在3年以上者优先),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在吉州、青原区,身体健康。
4、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优先,具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专业打字员从业经历优先,已婚已育妇女优先。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到我院政工科报名时提交《个人履历(简历)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1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各1份。由我院政工科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业务技能测试:一是上机参加汉字录入技能测试(输入法不限);二是基本写作能力的测试。
3、录用:经资格审查和测试合格后上岗试用2个月,经考核合格则聘用为合同制书记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三、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我院现任聘用合同制书记员薪酬管理制度计发执行(基本工资1900元/月,餐补350元/月,年底绩效奖1600元)。同时我院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及生育险等。
报名及面试地点:吉州区人民法院(吉州区吉福路50号)
联系人:胡耀华(0796-8328919、18979668019)
此招聘启示有效期至2018年8月4日。
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