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1、书记员岗一(执行业务书记员)7名。仅限男性。
2、书记员岗二(审判业务书记员)15名。男女不限。
3、书记员岗三(综合业务书记员)8名。男女不限。
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愿意从事并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3.大专及以上学历。本院现有聘用制书记员经考核合格后,报名不受学历限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1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83年8月1日后出生)。本院现有聘用制书记员经考核合格后,报名不受年龄限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相关体检要求。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读的高校毕业生(2018年8月底前未毕业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优先条件
1、报考书记员岗三的,凡全日制法律、汉语言文学、计算机、新闻传播、网络与新媒体、档案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者笔试成绩加10分;
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执业资格A证者,免考,参加体检,合格者直接聘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步骤进行。
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一)发布公告:通过网络、社交媒体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7月27日至8月1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日上午8时30分至 8 月8日下午4时30分止(双休时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鹰潭市月湖区梅园大道99号),联系电话:0701-6446751;联系人:万婧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可直接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一寸照片到现场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监督电话:0701-6443997(鹰潭市纪检监察委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组)
(三)技能测试:报考书记员岗(二)的考生须进行技能测试,成绩达标(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技能测试采取中文听打录入模式进行速度测试,测试可选择QQ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86输入法、王码五笔98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亚伟中文输入法。
如选择亚伟中文输入法需自带设备及驱动安装程序,并于技能测试前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书面申报
测试时间:视报名情况,以通知为准。
(四)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法律基础、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写作能力等相关知识。笔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和主观题相结合,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长120分钟。
笔试时间:视报名情况,以通知为准。
(五)面试: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面试入闱的确定,按各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比2的比例进入面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
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以各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比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费用单位负责。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核: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从该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招聘程序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人事保障代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壹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聘用期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3000元(含五险个人应缴部分)。试用期满后人均年薪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加班费、防暑降温费、防寒费、交通费、通信费、年节福利等及社保五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2. 单位提供中午工作用餐,出差补助按在编人员同等对待。
附表:招聘岗位及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