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
泰和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综合岗工作人员2名。
二、报考范围
1.泰和县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2.具有泰和县户籍(含父母为泰和县户口,已婚且配偶有一方为泰和县户口的也可)。
三、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办事公道;爱岗敬业,奉献意识强,有较强的责任心;有进取精神,勇于开拓创新;身体健康。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3.文字功底强,具有较强的对外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以及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能力;
4.因工作性质,本岗位须经常深入到基层一线采访撰稿,并承担应急值守,夜间值班工作任务,适合男性报考。
5.近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
6.同等条件下,在各级党报党刊、主流媒体发表过重要通讯文章和网评文章者优先录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期限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执纪执法部门审查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在泰和通讯、泰和县人民政府网、泰和风等媒体上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2.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泰和县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宣传部1310办公室。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报考人员需填写《泰和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张、年度考核的等次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发表文章证明(纸张打印的网址链接和网页、电子报截图)等材料;泰和户口人员的外地配偶还需提供结婚证。
3.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集中资格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后至2018年8月3日。拟选调人员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4的比例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选调岗位职数。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组织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选调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前两天下午18:00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口头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等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合成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又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前两天下午18:00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笔试成绩又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
因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前书面提出放弃和体检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均不予递补。
体检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6.确定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
7.试用和调入。拟选调人员公示无异议后,在县网信办试用2个月,试用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服务期限不少于3周年。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姚晓媛,13576843808;
监督举报电话:863848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中共泰和县委宣传部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