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男女不限,吉州区户籍,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办公能力。
3、身体健康。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1、符合条件人员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填写报名表(地址: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3、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试用等环节,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聘用。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岗位待遇
受聘者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6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岗位工资1800元/月,并按规定逐年递增;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报名咨询电话: 0796—8229380
本公告由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