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8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岗位条件
1.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师、幼教毕业的,须取得教师资格(含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且在2018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其它专业毕业的,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中职学前教育、幼师、幼教教师资格证。
2.年龄35周岁(198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内,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内。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即取消资格。考试办法、考试成绩、入闱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章贡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q.gov.cn)、章贡教育信息网(http://www.zgqjyxx.com)和章贡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并发放面试准考证。
1、报名时间:8月14日-8月16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赣州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楼一楼
3、报名携带材料:《2018章贡区年招聘幼儿园非编聘用制教学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考试
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8月17日公布专业技能测试办法,8月19日进行测试,地点:章贡中学濂江路校区。
(三)合格线与体检
为确保招聘质量,对职位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在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成绩一般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成绩相同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三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成绩依然相同则以弹唱成绩确定排名,如弹唱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分高者入闱,加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达到合格线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数。如体检不合格,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组织入闱体检对象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据实收取。体检时间拟于8月下旬前完成。
(四)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
(五)公示
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属实并影响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选岗及聘用
体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自主选择岗位。
四、聘用与待遇
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学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不纳入编制管理。与所选的幼儿园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此后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签订的劳动合同须报区教育局备案。基本工资每人每月2500元,绩效考核奖励人均每月500元,享受法定的社会保险。
五、本公告由章贡区教育局和章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章贡区招聘幼儿园非编聘用制教学人员报名表x.doc
章贡区教育局 章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