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法
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卷面分各为100分。公开招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招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幼儿教师总数20名,具体岗位为:(1)县幼儿园教师岗位18名:其中限寻乌户籍岗位12名,不限户籍岗位6名;(2)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2名,不限户籍。其中,所招聘县幼儿园教师18名,以派驻方式安排到县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幼儿园任教13名,安排到寻乌县花样年国际幼稚园(民办)任教5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热爱寻乌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9、本县在编机关、事业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幼儿教师招聘。今年我县全省统招、“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已入闱体检且体检合格的人员不能报考。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8月18日起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寻乌县电视台、寻乌手机报、寻乌教育在线公众号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诚信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4日。
3.报名地点:寻乌县人社局(行政大楼407室),电话0797-2852578。
4.报名应提交以下材料:
《报名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验证有效期须至2018年8月底)、毕业证、幼儿教师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中的,须出具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证明,要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种类、任教学科、证书编号,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证件复印件各一份(A4纸单面复印)、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已婚报考者需递交县级卫计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历届生还应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5、岗位设置有户籍限制的,限寻乌户籍或寻乌生源地或父母、配偶有一方为寻乌籍人员方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或瞒报有正式工作单位事实而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核实后,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四)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2018年8月27日上午到县人社局407室领取准考证。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上午9:00-11:00,考点设在寻乌县城北新区小学(县人民医院旁)。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教育综合知识”(考试依据《江西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6年修订版)》)。
(五)公布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分别为:县幼儿园教师限寻乌户籍岗位面试比例为1:2,县幼儿园教师不限户籍岗位面试比例为1:2.5,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比例1:3,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于8月29日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寻乌县教育在线公众号公布。
(六)面试
入闱面试人员于2018年9月7日到县人社局407室领取面试准考证。入闱面试人员,按面试准考证规定面试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9月8日。
2.面试地点:寻乌县城北新区小学。
3.面试分值、内容及形式: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内容为:即兴说课(内容为幼儿教育教学方面基础知识)、弹琴、唱歌、舞蹈基本功表演。面试采取即兴说课、边弹边唱、舞蹈的方式进行。时间控制在12分钟之内(即兴说课6分钟,边弹边唱、舞蹈各3分钟)。
4、其他事项:如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致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不核减。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即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考生),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所有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环节;如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不含70分),即使完不成招聘计划,也不予聘用。如果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仅参加了笔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七)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分高低、学历高低顺序依次确定。
2、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自理。
3、考核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考核结果由县人社局备案。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寻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2018届毕业生如拟聘用,须于公示结束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组织拟聘人员选择岗位:(1)县幼儿园岗位18名:其中以派驻方式安排到县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幼儿园任教13名、安排到寻乌县花样年国际幼稚园(民办)任教5名,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2)乡镇中心幼儿园岗位2名,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后下发聘用批准文件。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职、调动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797-2852578
七、公开招聘工作将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监督。
八、本公告由寻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寻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