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安福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xls
一、面试
①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达不到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1:1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否则取消其入闱体检资格。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安福县政府网公布。公布内容为: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
②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准考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2018年毕业生学校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有效证明)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面试资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③面试方法及安排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20分钟。具体面试工作由安福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考生合成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播音员(主持人)岗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其他岗位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如笔试成绩又相同的,实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对体检、考察前,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按合成总成绩(如合成总成绩相同,播音员(主持人)岗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其他岗位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对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后考生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安福县人社局负责实施。
体检结束后,由安福县人社局牵头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三)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结束后,在体检、考察结果都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福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县人社局汇总公开招聘相关情况,并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及时报县政府研究,决定聘用人员。
3、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用人单位均须填报《安福县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安福县人社局审批后,凭《登记表》办理相关手续。
4、聘用人员在聘用期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同等解决职称评、聘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所有聘用人员应在聘用单位最少服务五年,在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书上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