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察个人的综合素质,通过竞争,择优招聘。
二、招聘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能坚守工作岗位。
2、事业心强,作风正派,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
3、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者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三)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下表):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程序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从2018年9月6日起,在修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从2018年9月12日8:30起至9月13日18:00止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请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从业资格证、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到县质监站(城南山谷大道600号)305室,联系人:沈卫民,电话13970225896,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经审核如填报个人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用人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当事人的招聘资格。
(三)面试
1、第一轮面试(公共基础知识)
主要考察报名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人际关系沟通能力,所有报名者均须参加。按照面试成绩,每个岗位分别取前两名进第二轮面试,如少于三人报名的岗位全部进入第二轮面试。
2、第二轮面试(专业技能知识)
主要考察报名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拟录用人数与面试合格人数的比例为1:1。
(四)考察
由县质监站根据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对面试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其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拟录用人数与考察合格人数的比例为1:1,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按照面试结果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的原则进行补充考察。
(五)体检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入闱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按照面试结果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拟招聘的人员在修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到岗录用,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用工劳动合同签订手续。
五、工作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编外临时聘用人员,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一签,在本单位最少工作年限为五年,薪资待遇按县质监站绩效工资方案执行。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辞退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7221772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