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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安招聘行政复议聘用制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12 09:03:42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一、招聘范围

吉安市全市范围内。

二、岗位工作及待遇

协助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及其它相关政府法制工作。

基本工资福利1800/月左右(含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三、聘用人员条件

()聘用人员应具备的资格: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2.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品行优良,能严格遵守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

3.身体健康,有进取精神,肯吃苦耐劳,乐于从事行政复议及其它相关政府法制工作;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对外交流能力;

5.能熟练操作办公电脑;

6.国家高等教育院校毕业,年龄25周岁以下(截止20181231);

7.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学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优先考虑聘用条件:

1.本人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居住;

2.有法律事务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917日— 921(工作日上午9:0011:30)

2.报名地址

吉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复议工作窗口(吉安市吉州区城南市行政中心C1526)

3.报名资料

(1)《吉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备原件查验);

(3)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

(4)居住或工作经历证明(本人不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居住或无法律事务工作经历的,可不提供)

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否则,不予登记。

()资格审查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合格者将另行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

考试形式在领取准考证时告知。

五、纪律要求

对弄虚作假、考试舞弊或不按时参加考试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31524

附件:吉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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