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简介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分院位于南昌高新区昌东大道与艾溪湖三路交界处,建筑面积约10.4万平方米,设床位600张,是南昌市城东片区首家公立综合医院。医院配有高端MRI、CT等先进的诊断治疗设备,按照HIMSS六级标准进行信息化建设,打造智能化医院。
高新分院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以下简称:南大一附院)联合创办,建成后将由南大一附院管理,共享南大一附院优质的医疗资源,与南大一附院实行同质化管理,目标是建设成为全省一流的三级综合医院。医院初定于2018年底试运行。
二、招聘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9名医技工作人员。
1.临床医技类岗位共计137人。专业要求:内科(心血管、肾内、消化、呼吸、神内、内分泌)、外科(骨科、普外、泌外、整形、口腔、眼科、神外、心胸、五官等)、急诊、妇产、儿科、肿瘤、中医、康复,医技(检验、超声、影像、心电图等)、输血、麻醉等。
2. 护理类(主管护师、护师、护士岗)岗位共计60人。专业要求:护理专业。
3. 行政后勤类岗位(党群部、综合部、医务部、护理部、人力资源部及其他岗)共计22人。
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 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医院工作;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的身心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6.工作经历计算及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1日;
7.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并以原单位开具有效证明为准;
8.岗位其他要求:
(1)临床、医技岗位(岗位代码首字为1)
①报考医师岗位均要求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且已取得相应学位;
②本科学历要求30周岁以下,硕士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本科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岗位有特别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
③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不作“住培证”要求。
(2)护理人员岗位(岗位代码首字为2)
①年龄要求:主管护师要求35周岁以下,护师要求30周岁以下,护士要求25周岁以下;
②视力要求:矫正视力1.0以上;
③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3)行政后勤岗位(岗位代码首字为3)
①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硕士35周岁以下,具有5年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历或者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岗位有特别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
②具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报名方式为在线报名及现场报名二种方式,应聘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任意选择一种方式进行报名。
1.在线报名
报名人员可通过手机或电脑访问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进入“南大一附院高新分院公开招聘”栏目,通过“报名入口”登录报名平台,据实填写表格、上传相关证照,完成在线报名。
2.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可携带相关报名材料(按照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列表)至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三楼大厅(市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369号)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乘地铁一号线至珠江路站抵达。
3.报名时间:2018年9月14日10:00—2018年10月12日17:00
4.选择临床、医技类岗(岗位代码首字为1)、护理人员主管护师岗(岗位代码:201)、行政后勤医务部、护理部岗(岗位代码:306、307、308)的不设报名开考比例限制,且不设笔试环节,报名通过后可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80分及以上者才予进入后续环节。
5.其他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应不低于1:2的比例。比例不足时,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数或由用人单位另行决定。
报名通过且须参加笔试的人员,需在线打印(或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领取)时间:2018年10月18日9:30至10月20日9:00。
后续事项请关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rss.nc.gov.cn)或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南昌市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公众号:ncrc78)。
(二)笔试
因故不能参加笔试的报名人员,须在2018年10月17日17:00之前的工作时间内来人、来电实名登记、确认备案。未备案的考生缺考将记录到个人诚信档案。备案地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 服务中心三楼301室(市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369号),电话:0791-86691206。
1.笔试时间、地点:2018年10月20日9:00-11:00,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选择岗位代码为202、203的考生
笔试内容为护理学。
(2)选择岗位代码为301、302、303、304、305、309、310的考生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3.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4.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笔试环节结束后再对入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中,通过现场报名的人员不需参加本环节。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见公告。
2.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3)有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要求的,需提供执业资格证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4)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须提供研究方向证明;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对按时出具工作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6)《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此表要求考生提前下载、填好信息后打印,在“填写人”处手写签名,并按要求贴好照片;
(7)与本人《报名表》所贴照片相同的近期一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8)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明、发表过的文章检索号、培训经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进入后续环节。其中,通过现场报名的人员可在线打印或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适应报考岗位的综合素质、工作能力等。面试设立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者才予进入下一环节。
1. 选择临床、医技类岗(岗位代码首字为1)、护理人员主管护师岗(岗位代码:201)、行政后勤医务部、护理部岗(岗位代码:306、307、308)的采取个人PPT展示、现场答疑、专家评选形式。
2.选择其他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3.面试时间、地点:另见公告。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五)成绩合成
1.选择临床、医技类岗(岗位代码首字为1)、护理人员主管护师岗(岗位代码:201)、行政后勤医务部、护理部岗(岗位代码:306、307、308)的
综合总成绩=面试分数
如同一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原就职医院等级高者优先或工作年限长者优先或学历高者确定,仍然相同者,加试一场,按加试成绩高者确定。
(2)选择其它岗位的
综合总成绩=笔试分数×40% +面试分数×60%
如同一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综合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仍然相同者,按符合岗位优先条件者确定。
笔试分数、面试分数、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等额确定拟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见公告。
1.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对象按 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2.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者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缺额按该岗位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南大一附院高新分院与高新区人社局、社发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聘用
1.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相关规定,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医院报到。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不低于南大一附院总院同职级人员工资水平。
五、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
南大一附院高新分院 0791-88621324、88191171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91-86691206
纪检、监督:
高新区管委会监察室 0791-88161026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分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分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