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人数
招聘1名林政执法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凭,专业不限,有乡镇工作经历,林业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3、由于工作性质需要,经常下乡,此岗位适合男性。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1日(9:0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2210室 联系人:周秋萍 联系电话:0797-8372596
3、报名须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填写《报名表》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面试。
(二)面试和考察
由赣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等。面试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考察结束后,分别按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三)体检及政审
经面试、考察后确定的入闱人选,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主要审查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排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四)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公开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办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试用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六)正式聘用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分别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7〕212号)文件执行。
四、组织领导
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
附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