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条件
1、2013年9月1日以来一直在我县卫生系统工作的在编在岗医务人员或2015年9月已安置在我县卫生系统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在编医务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行为。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选调要求中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30周岁以下指198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二、选调岗位及要求(附件)
三、选调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0日—9月26日。
(2)报名地点:县卫计委三楼人事科教股。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单位推荐材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如实填写《永新县公开选调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报名表》1份。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数比例应达到2:1,未达到上述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2、资格审查。由县卫计委、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对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选调资格。
3、考试
(1)考试只进行笔试。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临床医学、药学、检验专业知识等。总分为100分。
4、公示
笔试成绩将分别在县人民政府网、县卫计委公开栏公示5天。
5、确定选调对象。根据选调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如末位排名分数相同,则以附加题得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如无异议,报县政府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1.永新县公开选调县城区医疗卫生单位医务人员岗位表x.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