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一佳教育首页 > 招考资讯 > 招考公告

2018年宜春市环境监测站招聘聘用人员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8-09-17 11:24:15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面议。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岗位任职条件

1.学历或职称要求: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并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工作年限及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71日后出生)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911日—2018920(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宜春市环境监测站秘书科,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36号。招聘联系电话:0795-39989600795-3998631联系人:袁工、吴工,简历投递邮箱:7231466@qq.com973523963@qq.com

()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提供《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留意宜春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ycepb.gov.cn//)内人员招录或手机短信、电话通知。

六、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宜春市环境监测站通知参加考试。1)笔试内容:相关专业技术知识,笔试分数50%;2)面试内容: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分数50%。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聘用方式

体检合格后经宜春市环境监测站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宜春市环保局同意后进行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宜春市环境监测站

2018911


责编:江西公务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