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此次信丰县人民医院和信丰县妇幼保健院专业技术岗位拟招聘人数16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四、考核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资料
1.发布招聘公告:2018年9月28日-10月8日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xxf.gov.cn/)、信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FXRSJ)、信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信丰、信丰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jxsxfxrmyy)和信丰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xfxfybjy)发布本招聘公告,公告期为7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从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5 日(上午8:30-下午5:00,双休日除外)。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地点:信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教股B栋104室(嘉定镇广场巷39号老卫生局)。
4.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报名表》(2份)。填写《报名表》电子表,其中个人简历包括自高中开始至今的学习、工作、教学科研经历和获奖情况等,并插入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彩色打印《报名表》后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含大学本科学历)、报到证、职称、执业资格和个人荣誉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经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1份)。
(4)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5)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2张,照片需与《报名表》张贴的照片一致)。
(二)资格审查
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职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11月 23日,领取地点:信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教股B栋104室(嘉定镇广场巷39号老卫生局)。
面试时间:2018年 11月 24日,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从医精神、道德素质、专业理论水平、人际关系、仪表举止、语言沟通等方面的能力。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提出入闱体检人选(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若同一岗位末位同分者,按以下顺序优先入闱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具有省部级科研成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他硕士研究生;若同分的人员学历、业绩条件均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人员。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
(五)考察
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在公示环节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报考捆绑招聘岗位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选岗。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七)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信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政府下发聘用批准文件,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岗位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
(八)待遇政策
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经县政府认定后与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自聘用起5年内,除享受医院约定的工资待遇外,还享受以下政府工作补贴,其标准为: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每人每月20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1500元;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3600元。同时具备学历及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的,工作补贴叠加发放。工作补贴由用人单位和县财政各负担50%。每月额外享受政府住房补贴500元。
在我县工作不满5年提出辞职的,须全额归还已享受的工作补贴。
信丰县考核招聘高层次医学专业技术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