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不动产登记窗口临时工作人员5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限永新县户籍。
3.年龄要求: 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有相关工作经历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通过永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0月17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永新县国土资源局人事股(办公楼四楼)。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4.报名材料: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近期同底免冠两寸照片2张;③《永新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窗口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和招聘资格。
(四)面试
招聘中只采取面试不笔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总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根据现场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每人限时10分钟。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加5分。面试后,将面试成绩与加分相加合成总成绩,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合成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入闱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由受检人员交纳。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3.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永新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七天。
(七)聘用管理
1.所聘人员性质。聘用后为临时工性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聘用后待遇。正式聘用后月工资1800元/月,另按工作年限上调工资待遇,具体以合同条款约定,并按国家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合同期不少于3年。
咨询电话:0796-7710198(联系人:刘先生)
附件:永新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招聘不动产登记窗口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永新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