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
(一)人数
招聘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岗2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事业心强、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3.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文类、新闻类、教育学类、医学类专业(参照《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规定)。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政审、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7日-10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3102办公室。联系人:肖科长,联系电话:0797-8370792。
3.报名须携带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填写《报名表》(现场领取或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下载)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符合条件者通知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2:1(含2: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或调减招聘人数。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分别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三)体检及政审。统一组织体检、政审对象在指定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政审主要审查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得分排序,后续人员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审。
(四)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由我局为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试用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按对应工资的80%发放。
(七)正式聘用
1.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根据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7〕212号)文件执行。
四、组织领导
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解释权归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附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招聘特殊岗位自聘人员报名表.doc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