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总体要求,坚持依法、科学、公平进行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人数为30名,主要负责城市监管等相关工作。
(一)报考条件如下:
1.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的);
2.身高不低于1.68米,身体健康,无残疾、口吃或患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在4.8以上;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4.因城市监管公平公正实际需要,限赣州经开区蟠龙镇户籍以外人员;
5.听从指挥,工作执行力强。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综合考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及聘用、试用、正式聘用等环节和程序。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10月8日-10月26日(8:30-12:00,14:30:-18:00);地点:赣州经开区蟠龙镇人民政府城管中队办公室(赣州经开区工业一路南),市内乘坐103路(蟠龙镇人民政府站)可达;联系人:笪女士07978323018。
2.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不接受电话报名(所需材料:近期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辖区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纪录的证明;银行征信证明;报名表纸质版1份),报名表电子版发邮箱2088479510@qq.com。
(二)体能测试综合考评
设置体能测试综合考评,考评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考试环节。
测试项目: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
体能测评标准参照《江西省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当场提出重测1次。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考生应持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选(与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主要考察思想品行、日常表现、人岗相适等方面的情况。政审主要审查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可根据面试成绩排序,由高到底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政审环节。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七)试用
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2800元/月发放。
(八)工资及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7〕212号)执行。
(九)未尽事宜由经开区蟠龙镇负责解释。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蟠龙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