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为人正直,无违法违纪记录。
2、综合素质较高,实践操作能力强,具有较强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工作积极主动,有上进心和责任心。
4、身体健康,符合有关体检标准。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 11 月18日。
2. 报名地址:吉安市宏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1209室)。
3. 报名时需要提供资料:
(1)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和有关资格(职称)证书、聘用证书、任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各种荣誉证书及发表的文章和作品。
(2)近期1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同时外地人员不能现场报名者,可先提供电子报名表及扫描相关证件发邮件报名。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核资格。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5、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607968173(蒋小平)
咨询时间:8:00-12:00至14:30-17:30
邮箱:357767813@qq.Com
(二)测试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见面会形式,通过测试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按资格审查及测试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测试时间:11月23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30-17:30。
测试地点:吉安市吉州区吉安南大道6号建设大厦(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十二楼1211室。
四、公示、聘用程序
1.按资格审查及测试情况,择优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吉安人事人才网站及吉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公示7天。
2. 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由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受聘者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3. 每年考核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签聘用合同。
五、基本待遇
1、聘用方式:合同制;
2、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餐补350元/月。
3、试用期间能胜任其岗位工作,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转为正式聘用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4、岗位,此次聘用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情况,在市规划处机关、井开区规划分局及市宏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