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
面向社会按照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招聘工作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名额:5名,其中男性4人,女性1人。
岗位职责:信息采集、动态管控、预防教育,帮扶救助,指导乡(镇、街道)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吸毒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等功能。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2000年9月1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身体健康、仪表端庄、五官端庄,语音清晰;
(三)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并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道德品质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五)男性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其中退伍士兵学历可以放宽到高中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退伍士兵和政法类毕业生优先;女性要求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有统计类、文书类工作经验优先。若应聘人员持有心理咨询证书将优先考虑,待遇另议。(优先依据:根据不同情况,适当加分,加分由招考小组商讨。)
(六)在湖口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有吸毒史、精神病史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本人或近亲属有参加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五、报名办法:
实行诚信报名,10月31日至11月10日下午18:00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报名地点:湖口县公安局(石钟山东大道66号)228室。联系电话15279267504.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湖口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
(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数相同由本单位主考综合评定选出)。
(三)体检(含尿检):依据面试综合评分按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按事业单位系统招聘人员标准)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湖口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招聘条件和有关规定组织考察,确定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替补。体检等不符合聘用要求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录用
确定录用人员后,由626服务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其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继续聘用。
八、薪酬待遇
1、月薪 2000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500元、考核绩效工资500元)。试用期间只发基本工资,工作满一年后逐年增加基本工资,实行动态调整。
2、单位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九、其他
此公告由湖口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