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试用期内尚未转正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全日制在读学生及现役军人;
5.被省、市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6.近三年内报考永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合格后放弃录用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专业分类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永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25周岁以下指199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2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
2.本科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执行,研究生专业分类按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3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永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对象: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学历查询认证证明材料1份。
(2)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填写打印《永丰县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5)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考生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初审同意后,现场办理报名、缴费手续,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及违犯其它相关规定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7.现场改报。报名并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调减,并于报考结束的第二天电话通知本人。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应在报考结束的第三天17:00前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一次现场改报。需要改报的考生须到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永丰县人力资源市场四楼)进行现场初审并改报。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考生可退回报名费。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的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50分钟。
②笔试内容为各岗位所须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范围和教材。
③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④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18年11月29日—2018年11月30日,地点为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事人才股。
⑤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⑥笔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⑦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告。面试之日的前2天下午18:00前,如有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复审未通过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面试
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③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事宜将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④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
2.体检前两天下午18:00前,考生书面提出放弃或资格不符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合成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对象;如笔试成绩又相同的,不予递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由受检人员缴纳。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后考生自愿放弃等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公示、聘用
1.公示。经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所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必须在所聘单位工作不少于5年。
五、其他事项
政策咨询电话:0796-2511709
附件:1、2018年永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