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遴选(选调)单位、岗位及专业分类
1、遴选(选调)单位和岗位:具体单位和岗位详见《吉水县2018年度遴选县直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表》(附件1)、《吉水县2018年度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2、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专业设置参照《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附件6)执行。选调事业单位人员:专科和本科专业分类参照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7、附件8),研究生专业分类参照江西省人社厅赣人社发〔2012〕86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9)。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报考范围:(1)吉水县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员;(2)在县外列入公务员法管理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①本人为吉水籍;②配偶在吉水工作或属吉水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除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可交流进机关的四类人员外,其他人员只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岗位)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报考范围:(1)属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报考范围的人员;(2)吉水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3)在县外事业单位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①本人为吉水籍;②配偶在吉水工作或属吉水籍。(本条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要求全额拨款)
(二)报考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2年(含试用期)及以上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等次视为年度考核称职(合格)等次;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遴选(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中的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学历、资格证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遴选(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招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2014年2月18日后,考录乡镇机关的公务员;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选调)工作程序
遴选(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遴选(选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公告
在吉水县政府网(www.jishui.gov.cn)发布公开遴选(选调)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需要交纳报名和考试费用。报名分为提交报名材料、资格审查、改报、领取准考证四个阶段。
1、提交报名材料。持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吉水县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或《吉水县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北洪先路)五楼802室(事业单位人员)或805室(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
县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为吉水籍者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配偶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原件(本人非吉水籍者提供),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的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相应人员提供)。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遴选(选调)资格。
遴选(选调)人员在遴选(选调)考试中弄虚作假或者不按时提交自愿放弃声明的,记入遴选(选调)人员失信记录库,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我县公开遴选(选调)。
3、改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调减,并于11月20日前在吉水县政府网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应在11月21日17:00前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一次现场改报。需要改报的考生须到吉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802室进行现场审核并改报。
4、领取准考证。11月22日-23日在县人社局80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分别按50%和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比例。对特殊岗位的招聘,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范围和教材。笔试时间为2018年11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擦,不得携带计算器等电子设备。
2.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1:3的全部入闱面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见吉水县政府网公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生合成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合成的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以工龄长的为体检对象)。
2.当出现无人递补、面试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时,其中笔试、面试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入闱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4、考察: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程序。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遴选(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县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由遴选(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县组织人社部门、县编办组成考察组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法的情况以及业务表现和遴选(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调动
经考察确定的拟遴选(选调)人员在吉水县政府网公示七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五、其它事项
1、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由吉水县遴选(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2、本次遴选(选调)有关事项由吉水县遴选(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吉水县遴选(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决定。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0796-7108083(考务咨询、事业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0796-7108085(公务员、参公人员政策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0796-3560694(县纪委监委)
附件1:吉水县2018年度遴选县直单位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吉水县2018年度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5:吉水县2018年度遴选(选调)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说明.doc
附件6:江西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doc
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事业).doc
吉水县遴选(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