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数 10个。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32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和较强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操作办公常用软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罚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的。
(六)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七)其他原因不适宜在工作岗位的。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7日-1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江西省公安厅网安总队(南昌市赣江南大道1366号908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和未参加邪教组织的证明材料、毕业文凭原件及复印件、挂靠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出具挂靠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等材料,并现场填写报名表格。
4、咨询电话: 0791-87288365、87288367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请报名人员仔细对照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具备岗位条件要求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要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机试:机试开考比例(即职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之比)为1:2,如未达到规定比例,则相应调减招聘职位数直至取消招聘。结合岗位工作特点,机试主要考察日常办公软件操作能力及写作、分析能力。 2、面试:根据机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及时事政治知识。(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机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另外文身、色弱、嗅觉迟钝为不合格。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则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办理手续 对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待遇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聘用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给予1900元生活费。试用合格正式聘用后,月收入组成如下:工资及津贴1980元(其中基本工资1680元,技术津贴300元);工龄工资1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工龄增加10元,最高不超过20年200元);绩效工资500元(根据实际工作业绩发放)。
(二)正式聘用后,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从上述个人收入中扣除。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称的文职人员,主要在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上从事相关辅助工作,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活动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的有关待遇;
(二)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