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1、湖边镇征地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一)1名;
2、湖边镇征地拆迁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二)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岗位一: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大专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拥有国家2级以上建造师证;
(5)拥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证书。
岗位二: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拥有初级会计师证;
(4)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操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环节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7日8:30起至2018年12月29日17:30止。
2、报名地点:湖边镇党政办公室507室。
3、报名须携带材料:①报名表 (下载附件填写);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④其他优先录取的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值100分,现场出分;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三) 考察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入闱人选。
2、体检费用自理,入闱者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结果交湖边镇党政办。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1、考察、体检合格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参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办理。
五、未尽事宜由经开区湖边镇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地址:赣州市宋城路117号湖边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湖边镇党政办0797-8251761。
附件:2018年湖边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边镇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