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用岗位
碧溪、禾市、苏溪、冠朝、老营盘、中龙、苑前、灌溪、万合樟塘9所乡镇敬老(光荣)院工作人员各1名,共9名。
二、招用条件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江西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农村“两院”工作实际,参加招用上岗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有奉献精神,热心敬老工作,热爱“五保”事业,作风正派,勤政廉洁,服从组织统一分配。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泰和县户籍。
(五)年龄要求: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在本县乡镇敬老院工作满3年及以上的人员报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8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资格认定以县民政局办公室备案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用工作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9日8:00至2019年1月10日下午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泰和县民政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本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和函件报名。
(4)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各1份),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3张,如实填写《泰和县公开招用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乡镇敬老(光荣)院。
2、资格审查
2019年1月11日,县招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9年1月12日到县民政局四楼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按准考证安排和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用工作全过程,对招用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招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数与公开招用的工作岗位名额比例不低于3:1,若达不到这一比例规定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用。
3、笔试面试
招用考试实行先笔试后面试。
笔试: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将在泰和县民政局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笔试内容为:特困人员供养业务知识(占60分)和综合基础知识(占40分)。笔试后,按照公开招用岗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入闱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面试工作在笔试成绩公示后3天内完成(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
奖励加分:持有医师、护士等医护类专业资格证书的,可在综合成绩中加5分。
4、体检
面试后,按笔试、面试各50%的权重比例及奖励加分合计成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入围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者,则乡镇敬老院在岗人员优先入闱;不在岗人员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则参照确定体检入围的原则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招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县招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经公示并报县政府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由县民政局与被招用人员签订招用劳动合同。
6、人才储备
未被招用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取第1名至第5名纳入泰和县养老服务队伍人才储备库。2年内,如我县敬老院工作人员出现缺额时,在人才储备库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挑选人员上岗。
五、其他事项
1、乡镇敬老(光荣)院工作人员初次招用的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招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招用。正式招用的工作人员与县民政局签订招用合同,合同期为5年,5年招用期满,经县民政局考核合格,可续签招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应招人员一经招用不得再兼任其他社会职务。
2、新招用的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由泰和县民政局负责管理。
2、敬老(光荣)院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敬老院财务管理和敬老(光荣)院院民护理工作。
3、本公告未尽事宜,可直接向县民政局五保股咨询,联系人:刘阳;咨询电话:0796-8636112;13879622351。
泰和县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招用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 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