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财政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6日至1月2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将本人的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职称、业绩材料等复印件(面试时带原件)和联系地址、电话于1月21日前,送至南昌市财政局组织人事处(个人应聘资料恕不退回),经初选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电话通知进行面试。
(二)面试
1.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设2道考题,时间为8分钟。
(三)体检
按招聘计划人数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对象按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四)政审考核
体检、政审合格者列入考核对象,重点考核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昌人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后进行上岗前培训,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人事保障代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二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200元。试用期满人均年薪4.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防暑降温费及社保五险的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部分);
五、联系地址及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联系地址:南昌市财政局组织人事处(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大厦B座16楼1611室,邮编:330038,联系电话:0791-83986357)。
本公告由南昌市财政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南昌市财政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