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招聘计划10名,其中:
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吃苦耐劳,热爱辅警工作,有责任心。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二)加分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在笔试面试成绩折扣后的总成绩上每项加1分。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3、退役士兵。
4、市级以上认定的见义勇为者。
5、人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解聘辞退开除的。
4、有吸毒史、精神病史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本招聘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程序按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19年1月28日9:00至2019年2月23日24:00在九江人才网(网址:www.jjtl.com.cn)上报名及缴费,缴费时间延期到2月24日24:00止。
2、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时请登录九江人才网《招考报名入口处》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内免冠一寸照片。
3、本次考试实行网上诚信报名,如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的后果自负,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对报考内容有疑问,应先向有关部门咨询确认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报名、传送照片初审通过后,及时进行网上缴纳笔试费50元,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
(二)笔试
1、准考证打印:2019年2月28日9:00至3月2日09:30在九江人才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2019年3月2日上午9:30-11:00 《综合基础知识》闭卷笔试,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岗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拟入围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则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未达到1:2的比例时,则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拟入围人员于2019年3月5日09:00在九江市公安局民航分局进行资格审查和测量身高(测量数据为最终结果,体检时不再进行身高检测)。证件不全者视为没有;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要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有关加分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一式1份。
6、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1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发现考生条件与公告要求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是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应变能力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检、考察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末位数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额则按考生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合格者方可聘用。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职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辅警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九江仁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3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230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正式聘用期间工资2800元/月(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并建立工资每年增长机制。试用期内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相关规定依法解除关系。
对居住在九江城区内的提供上下班免费班车,日常工作免费提供早、中、晚餐,免费提供住宿(2人一间标准间),配备有阅览室、活动室、健身房等文体设施。
四、有关事项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符合条件的加分。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2、网上报名及笔试委托人才市场负责,其他工作由九江市公安局民航分局负责。报名及笔试期间有关事宜请咨询人才市场,其他事宜请咨询九江市公安局民航分局。
3、对进入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等环节的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接受通知,如手机号码填写错误、信息不通,当天通知不到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4、本公告由九江市公安局民航分局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
市公安局民航分局:0792-8431896 17307928110
报名及笔试期间咨询电话:0792-8576818
九江市公安局民航分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