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
3.热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热爱监察联络员工作;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法律、审计、财会等专业知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至1月25日至1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6:30;
2.报名地点:青山湖区罗家镇政府四楼404办公室;
3.联系电话:0791-88369306。
4.携带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和本人页);
(3)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
(5)个人简历;
(6)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二)面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参照结构化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举止仪表、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如遇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1罗家镇政府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发布任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任。
2.村(社)监察联络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由罗家镇党委颁发聘任书;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山湖区罗家镇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791-88380016。
五、人员待遇原则上享受村(社)正职待遇。
原则上享受村(社)正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