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县警务辅助力量,宁都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75名,凡是热爱公安事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思想品德、身体素质与文化知识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辅警75名,其中男性41名、女性24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总体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保守工作秘密;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体检;服从命令,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2、年龄:20—35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前—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相关专业特长的可适当放宽)。
3、学历:高中以上学历。文秘、会计、计算机、医学专业、熟悉公文写作、有新媒体工作经验、懂拍照摄像视频剪辑、有B2驾驶证、退伍军人、警察院校毕业生、有辅警工作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无明显不良症状或缺陷,无传染性疾病。男性身高1.65以上,女性身高1.55以上,体重不低于50公斤,不超过80公斤。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公安机关辞退、解聘记录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5、本人及父母银行征信有严重逾期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
6、有其他不宜进入公安工作队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试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4日—2019年2月23日。报名地点:宁都县公安局五楼政工监督室,报名电话:0797—6827731。
2、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限内携1寸红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有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等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对应聘人员的法律基础知识进行测试,试卷分值100分,占考试总分的40%。
(三)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1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
2、成绩计算:体能成绩为100分,每项25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合格者入围进行面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分的40%。
(四)面试
面试内容:1分钟自我介绍,考官提问。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入警动机、语言表达、举止仪表、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和应变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占招考总分的20%。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并列者按体能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
2、政审: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政审对象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通过招聘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后,由宁都县公安局与其签订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1、工资:2600元/月(含社保、医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统一购买五险。
2、在执行任务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和江西省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内享受基本工资,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公安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它待遇。
五、试用期及聘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宁都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严重违法管理办法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宁都县公安局所有。
宁都县公安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