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和岗
本次共计划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6人,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附表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3.学历及所学专业符合招聘要求;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素质;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报考环境监测中心站技术岗位需能适应野外工作;
6.能够服从单位岗位安排;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官网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2月28日(以收到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不设报名现场,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材料报名。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表》(附件2)连同其他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jxhjjcz@163.com。
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自行下载填写《报名表》,不得兼报其他岗位,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4.应聘者报名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同时须将报名表(附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上岗证、简历等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附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专业学科成绩表、毕业论文及评语的扫描件)。上述材料可压缩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文件后上传。
5.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6.报名结束时,经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需求及条件,各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笔试不限定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委托第三方出题。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报考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监测岗和党务管理岗需加试基本技能考核。环境监测岗考核监测分析操作,党务管理岗考核写作能力。加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50%。
报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综合岗需加试评估专业知识,加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70%。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
(四)考察、体检及公示
1.考察。面试结束后,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2.体检。考察结束后,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公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招聘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如需补充,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岗位待遇
(一)环境监测中心站岗位。实行合同制聘用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并享受本单位聘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终止聘用关系。
(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岗位。实行劳务派遣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每月5000元(含五险一金),其余福利待遇与在编人员相同。
(三)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岗位。实行劳务派遣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实行绩效管理,同工同酬,奖励性绩效根据规定的年工作量完成情况,经中心考核研究后决定。长期在外地工作岗位补助参照厅有关文件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406室
联系电话:
0791-86866787(环境监测中心站)
0791-86866923(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0791-86866900(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报名邮箱:
jxhjjcz@163.com
(请注明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