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专业技术岗18名,管理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社会关系清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学历,专业及年龄详见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岗位专业条件与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相符,以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
三、招聘原则、方法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面试的方法择优录用。
招聘全日制大专及本科学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录用。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比例为40%。
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和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的执业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择优录用。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0-26日8:30—17:30(双休日报名联系电话13866576741,曹先生),报名地址为赣州市建筑设计院四楼党政办(赣州市章贡区厚德路83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报名信息无效。
2.现场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表,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当场验证)、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3.现场报名时当场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请勿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2019年3月3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全日制大专及本科学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题目命题出卷、阅卷由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技术知识。笔试结束后,进行集中封闭评卷。评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若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则该岗位现有考生全部进入笔试,但视笔试成绩确定该岗位面试人员。原则上所有拟聘人员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对入闱人员名单进行公告。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备国家注册资格的执业人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2019年3月9日,具体以公告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变处理、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全日制大专及本科学历。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见入闱公告)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一次。递补一次后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仍达不到3:1的,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大于招聘计划数),按折算后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入闱考核、体检;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等于招聘计划数),则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方可入闱考核、体检环节。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已达到3:1,但考生临时缺考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的,仍按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入闱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
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备国家注册资格的执业人员。
(1)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当末位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出现同分情况时,采取末位同分者加试的方式确定。
(2)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所有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政审)环节。
(3)若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但未入闱所报考岗位的,如符合其他高层次人才岗位报考条件且本人服从调剂的,可调剂至其他无人报考(或空缺)的高层次人才岗位。若出现多人调剂至同一岗位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入闱人员。
(4)面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告。
(三)考核、体检和聘用
1.考核。由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成立考核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核。
2.体检。按照确定的考察人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设计院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确定。
考核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同一岗位代码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对象。
3.公示。对考核、体检合格人员,在赣州市人事人才网、赣州市城乡建设网、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递补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考核和体检、公示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市住房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备案。
4.聘用。按院人事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按同一岗位代码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重新进行考核、体检、公示。
四、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组织实施,在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下进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环节的,均视自动放弃面试、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若有违纪违规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共同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五、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97-8226502
移动电话:13607979728 郭女士
13866576741 曹先生
邮箱:673398836@qq.com
官网:www.gzsjzy.com
赣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