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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抚州市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7员人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28 14:26:37 来源:一佳公务员考试网 点击量: 我要分享

一、招聘要求及内容

()招聘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7(男性)。灭火执勤岗位:年龄20-35周岁(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文化程度高中以上,具有车辆驾驶证A照、篮球、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及原消防退役士兵、其他军种退役士兵的优先。(注: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2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良记录的。

5.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工作队伍的。

6.前期被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辞退过的。

二、招聘程序

()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人员招满为止。联系人:秦修成18296988019,邮箱:845833595@qq.com

2.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可传送电子版简历及相关材料到指定邮箱,或到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近期1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到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地址:资溪县城南大道)报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应聘者,持退伍证;所持证明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1(复印件不退)

()考核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每个项目设达标成绩25分,总分100(达标即通过)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对岗位的认识、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体检和政审

1.体检和政审由资溪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11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的人员统一组织到资溪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

()聘用

上述各项考核通过后,根据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签订劳动合同。

三、使用管理

()依据有关规定,对新招的人员实行准军事化教育培训或跟班学习,并进行考核,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试用期为一个月。

()日常实行等级管理和全面考核,评定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等级、任职、续签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违反规定的,将予以解聘。若个人原因主动辞职的,需按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大队提交辞职申请。

四、待遇保障

1.试用期工资为1800/;

2.正式录取后,基本工资为2000元,高危补助400/月,绩效考评600/(据当月量化考评实际得分发放),月综合工资可达3000/月。同时单位和个人按相应比例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3.正式政府专职消防员实现逐年增资保障,工龄工资按每年100元递增;

4.伙食享受与在职消防员同等的供应标准,被装按照江西省消防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提供住宿;

5.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备战制度,每月按比例实行轮休。

附件:体能测试.docx

责编:江西公务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