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选人数及职位
共招选2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
(见附件)
二、相关待遇
1.引进人才实行合同管理制(试用期三个月)。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双一流”、“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可享受股级工资待遇。首次聘期(三年)内按年发放人才生活补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2万元,“双一流”、“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1万元。
3.提供入住人才公寓或购房补贴, 工作满3年以上自行解决住房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双一流”、“985”、“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安家费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17:30止。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网络报名时,将相关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13030808@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和应聘岗位)。
3.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4.资格审查。区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的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再由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复审,确定符合考核条件人员。对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区人才办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再通知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核。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证书和相关材料(含职级职务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报名者本人。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招聘考试
(一)考试形式: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只进行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与拟聘任职位匹配的专业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计分办法: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分。考官按事先制订的评分标准评分,记分按每位考生成绩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合计得出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最后必须经主考官、计分计时员、监督员签名。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有行业标准的,可执行行业体检标准,没有行业标准的,可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1.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2.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区人才办或用人单位应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政审。区人才办根据政审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区党群工作部同意后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七、录用与管理
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录用后,由区党群工作部统筹进行岗位分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按《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引进工程实施方案》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联系电话:0799-6782287、18979936633
联系人:黄敏敏
举报电话:0799-6782957
附件1:招选人数及职位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