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选题 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_____
A: 属于强奸预备
B: 属于强奸未遂
C: 属于强奸中止
D: 不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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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因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称为不能犯的未遂。其中对于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所导致的未遂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甲误认为乙是妇女而意图强奸,发现乙是男人后逃跑,符合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的特征,属于强奸未遂,B选项正确。
2、单选题 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可能_____。
A: 都是主犯
B: 都是从犯
C: 都是胁从犯
D: 有的是主犯,有的是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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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根据《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共同犯罪中行为人有两人以上,因此教唆犯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
3、单选题 养花专业户李某为防止偷花,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白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李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什么?_____
A: 直接故意
B: 间接故意
C: 过于自信的过失
D: 疏忽大意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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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李某明知私拉电网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仍然在自己的花房周围拉电网,并且未采取任何防止结果出现的措施,对出现的结果是一种漠不关心的放任态度,所以是间接故意。
4、单选题 派出所长陈某在“追逃”专项斗争中,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7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且已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虽然陈某通知本派出所人员不要“抓获”这7名人员,但仍有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关于陈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陈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B: 陈某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C: 陈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D: 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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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超越职权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务,或者故意违法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①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②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超越职权或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可能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③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处理事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④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公务的正常管理秩序。
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构成要件是:①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②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③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玩忽职守的行为,并对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④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①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这一犯罪。②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且行为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③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④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本题中派出所所长陈某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7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并且已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致使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符合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故本题中选项A为正确答案。
5、单选题 被判处死缓的罪犯,死缓执行期间,应当予以减刑的条件是_____。
A: 死缓执行期间,没有犯罪的
B: 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
C: 死缓执行期间有悔改表现的
D: 死缓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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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2款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
6、单选题 犯罪嫌疑人甲在押期间患严重疾病需办理取保候审,下列主体中无申请权的是_____。
A: 甲本人
B: 甲聘请的律师
C: 甲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D: 甲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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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六部委刑事诉讼规定》第20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7、单选题 赵某乘一女工深夜行走至无人处时,大喝一声“放下包”,该女工听到喊声,扔包便跑,赵某的行为构成_____
A: 抢劫罪
B: 抢夺罪
C: 诈骗罪
D: 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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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赵某构成抢劫罪,因为在深夜无人处对一单身女工大喝已经对其人身安全形成了实质的威胁,所以应定抢劫罪。
8、单选题 某晚,甲潜入乙家中行窃,被发现后携所窃赃物(价值900余元)逃跑,乙紧追不舍。甲见杂货店旁有一辆未熄火摩托车,车主丙正站在车旁吸烟,便骑上摩托车继续逃跑。次日,丙在街上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和甲,欲将甲扭送公安局,甲一拳将丙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本案不能以下列哪一罪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_____
A: 抢劫罪
B: 抢夺罪
C: 盗窃罪
D: 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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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甲盗窃后为了逃跑,趁丙不备,夺取丙的摩托车,分别构成盗窃罪和抢夺罪。次日为抗拒抓捕而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构成单独的故意伤害罪。此题考察的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时空限制。盗窃、诈骗、抢夺转化为抢劫罪的,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当场”指犯罪现场以及犯罪分子刚一离开现场就被及时发觉而立即追捕的过程(被视为犯罪现场的延伸)。本题中被害人丙于次日抓捕甲的行为已不属于犯罪现场的延伸,所以甲的暴力行为不能转化为抢劫罪,而是单独的故意伤害罪。
9、单选题 下列有关监视居住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
A: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B: 监视居住一律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C: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D: 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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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据此可知,只有指定居所的监视居住的期限才能折抵刑期。故本题应选D。
10、多选题 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但次日甲因腹泻未能前往犯罪地点,乙独自一人杀死丙。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甲与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B: 甲与乙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C: 甲承担故意杀人预备的刑事责任,乙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D: 甲与乙均承担故意杀人既遂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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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D
本题解释: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要成立共同犯罪,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共同故意犯罪不仅是共同实施故意犯罪行为,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也构成共同犯罪。本题中,“甲与乙共谋次日共同杀丙”,这就表明甲与乙在犯罪预备阶段有共同的故意和共同的行为,因此甲和乙是故意杀人的共犯。可以排除B选项。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行为意味着各个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共同犯罪行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能将单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共同犯罪行为割裂开。如果共同犯罪中的一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也就意味着所有共同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也达到了既遂状态。本题中,甲和乙共同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实施阶段,甲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参与,乙继续在甲和乙的共同故意的支配下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并达到了既遂状态,甲作为共同犯罪人,其行为也自然达到了既遂状态。因此可以排除c选项。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11、单选题 关于缓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_____
A: 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B: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C: 对于数罪并罚但宣告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
D: 虽然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有期徒刑,但只要符合缓刑条件,仍然可以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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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根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所以A项正确。第7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举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由于刑法中各种减轻、免除处罚规定的存在,数罪并罚和故意杀人罪最后的宣告刑都有可能为3年以下,所以两者都有能够适用缓刑的可能,C、D均正确。刑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可适用缓刑,所以B项错误。
12、单选题 在一起抢劫案件中,被害人甲由于被告人乙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被害人甲死亡的情形下,_____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A: 甲的法定代理人
B: 甲的父亲.
C: 甲的配偶
D: 甲的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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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据此可知,曱的工作单位无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项应选。
13、单选题 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_____
A: 张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期满后的第3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B: 李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后的第4年,又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C: 王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执行3年后被假释,于假释期满后的第5年又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D: 田某犯叛逃罪被判处管制2年,管制期满后20年又犯为境外刺探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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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所以A项不构成累犯。
14、单选题 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_____
A: 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
B: 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自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
C: 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
D: 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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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A选项正确。
该解释第1条还规定:“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B选项中未供述同案犯乙,C选项中未供述本人罪行,均不成立自首。
依据该解释第1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D选项中甲出走不知所踪,属于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情况,也不能认定为自首。
15、多选题 下列有关犯罪认定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
A: 生产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才构成犯罪
B: 故意杀人,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C: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从中牟利的,才构成犯罪
D: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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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CD
本题解释:根据《刑法》第141条的规定,构成生产假药罪不以“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为要件,故A项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32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并不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故B项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34条之一的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构成犯罪并不以“从中牟利”为要件,故C项表述错误;根据该法第234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不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要件,故D项表述错误。
16、单选题 公、检、法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_____个月。
A: 3
B: 4
C: 7
D: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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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刑事诉讼法》第58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17、单选题 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报告保安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后逃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_____
A: 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
B: 陈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
C: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预备行为
D: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中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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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枚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此时戒指已经在其控制之下,即其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符合盗窃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成立盗窃既遂,故选项B说法错误。陈某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的行为是发生在盗窃犯罪既遂之后,因此不存在盗窃中止的情形,其将戒指扔回柜台只是属于被迫返还财物,而并不影响对其犯罪性质的认定。
18、单选题 甲某精心准备窃取银行客户密码,晚上在家中利用互联网将客户账上的10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其妻发觉后极力劝阻,甲某悔悟,又将10万元转入客户的账户。甲某的行为属于_____。
A: 犯罪中止
B: 犯罪未遂
C: 犯罪既遂
D: 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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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①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主体,根据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可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②在一般情况下,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③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或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是盗窃罪的客观方面的主要特征。④本罪的直接客体在一般情况下是为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制度。
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
19、单选题 下列不适用减刑的是_____
A: 死缓
B: 无期徒刑
C: 有期徒刑
D: 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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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故A为正确答案。
20、单选题 符合下列哪一情形而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不构成累犯?_____
A: 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后
B: 赦免以后
C: 缓刑考验期满以后
D: 假释考验期满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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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所以A、B不选。
《刑法》第85条规定“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所以,假释考验期满符合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条件,可以构成累犯,选项D不选。
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行完毕,所以C选项应选。
21、单选题 假定甲有外遇,为达到和第三者结婚的目的,准备杀妻,已将毒药放入妻子的碗中,妻子发觉饭有异味而将饭倒掉,幸免于难,则甲的行为属于_____
A: 犯罪预备
B: 犯罪未遂
C: 犯罪中止
D: 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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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因甲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所以属于犯罪未遂。
22、单选题 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_____
A: 14周岁
B: 16周岁
C: 18周岁
D: 2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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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23、单选题 犯罪未完成形态存在于_____
A: 某些直接故意犯罪中
B: 所有直接故意犯罪中
C: 某些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
D: 所有直接故意犯罪和某些间接故意犯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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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首先,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只存在于故意犯罪之中,过失犯罪中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其次,间接故意需要危害结果的发生才能认定间接故意,而危害结果一旦发生就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所以间接故意中也不存在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最后,并不是所有的直接故意中都有未完成状态。举动犯只要行为人一实施犯罪行为,就达到既遂,所以也不可能有犯罪的未完成状态。故选A项。
24、多选题 下列有关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B: 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
C: 对侦査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D: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诉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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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C
本题解释:《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故应选ABC。
25、多选题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主要区别在于_____
A: 犯罪客体不伺
B: 犯罪目的不同
C: 犯罪手段不同
D: 犯罪结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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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CD
本题解释: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抢夺罪和抢劫罪都是行为人当着被害人的面公然的实施夺取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为直接故意;主体都是一般主体。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他人的人身权利。(2)犯罪手段表现不同。抢夺罪是趁人不备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3)犯罪结果不同。抢夺罪的法定结果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抢劫罪的法定结果除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之外,还包括可能造成被害人伤亡的结果。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CD。
26、单选题 以下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的是_____。
A: 甲是故意,乙是过失
B: 甲、乙都是过失
C: 甲无意中帮助乙完成了犯罪
D: 甲、乙共同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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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7、单选题 关于量刑情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从重处罚是指应当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
B: 从重处罚是在法定刑以上判处刑罚
C: 从重处罚不一定判处法定最高刑
D: 减轻处罚也可以判处法定最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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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本题考查的是对从重、减轻处罚的理解。
命题人选择几个考生容易发生误解的地方进行考查。
本题对正确理解从重、从轻、减轻处罚是有价值的。
对于从重处罚,首先要掌握的是:它是在法定刑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从重、从轻都是在法定刑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加重、减轻都是来源:91考试网在法定刑限度以外判处刑罚。
基于罪刑法定原则,我国刑法并无加重处罚的规定。
其次.从重处罚是根据行为人的犯罪行为从重处罚,并不一定是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因为每个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和所犯罪行的具体情节千差万别,对有些人的犯罪可能必须判处中线以上的刑罚才算“从重处罚”,对有些人在中线以下判处可能就是“从重处罚”了。既然在“从重处罚”时还可能在中线以下判处刑罚,从重处罚当然不一定判处法定最高刑了。所以,选项C正确。
减轻处罚一定要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而且不能判处法定最低刑。法定最低刑是从轻处罚的底线。如何正确量刑已经成为高频考点。大家要掌握从重、从轻、加重、减轻如何适用。尤其要改变一个错误观念:从轻、从重量刑一定要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从轻、从重可以在犯罪所适用刑罚幅度的中线以上判处,也可以在中线以下判处,关键看行为人本身的犯罪严重程度。《刑法》第62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刑法》第63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请注意这里的“以下”是不含本数的。即不能判处法定最低刑,只能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
28、单选题 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在本国领域内犯罪、都适用于本国刑法,体现了_____。
A: 属地原则
B: 属人原则
C: 保护原则
D: 普遍管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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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刑事管辖原则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一个国家的刑事管辖权的问题。一般而言,刑事管辖包括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原则。其中属地原则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国刑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都不适用本国刑法。故本题选A。
29、单选题 某民政局工作人员冯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冯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_____
A: 挪用特定款物罪
B: 挪用公款罪
C: 职务侵占罪
D: 挪用资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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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根据《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因此本题选B。
30、单选题 焦某某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立案侦查,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焦某某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应当_____。
A: 不起诉
B: 移送起诉
C: 撤销案件
D: 交付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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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在侦查阶段是撤销案件,在起诉阶段是不起诉。享有受贿案件侦查权的是检察机关,所以检察机关在侦查阶段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适用的是撤销案件。
31、多选题 成立不作为犯罪所要求的特定义务来源为_____
A: 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B: 职务上、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
C: 道义上的义务
D: 行为人先行行为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时所引起的负有防止危险结果发生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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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BD
本题解释: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来源。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义务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不能只是普通的道德上的义务。如果不存在这种特定义务,则根本不可能构成刑法的不作为。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1)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并非法律规定的任何一种义务,都可以作为刑法中的不作为的根据。只有其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且为刑法所承认,才是不作为的法律义务的根据。(2)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这一特定义务以行为人具有某种职务身份或从事某种业务并且正在执行为前提,否则,不发生履行该类义务的问题。(3)行为人的先行行为产生的义务。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简称先行行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害状态,该行为人产生采取积极行为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这就是由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D。
32、单选题 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査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查。检査人员乙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下列哪一选项?_____
A: 直接故意
B: 间接故意
C: 过于自信的过失
D: 疏忽大意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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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题中甲为逃避检查,不顾抓着车门的乙,在疾驶中突然刹车,致乙重伤,甲明知其行为会发生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典型的间接故意。根据题中条件,甲只为摆脱乙,并不具有杀人的直接故意,只是采用了不计后果的方法。由以上分析可知甲也不构成过失。故正确答案为B。
33、单选题 下列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_____
A: 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
B: 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
C: 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
D: 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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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选项A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B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选项C属于为了盗窃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D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也构成犯罪预备。
34、单选题 甲某认为乡公安员乙某办事不公,致其“坐班房”丢脸,因而怀恨在心。某日酒后,妻子责骂甲某是“班房坯”。甲某被激怒,转身操起一把长约1.2米的钢叉,声称要把乙某和乙某的女儿刺死。他携钢叉去乡里寻找乙某未果,便沿路来到供销社门市部顺手拿走一瓶乐果农药,夹在腋下,来到乙某女儿的工作单位,声称:交出乙某的女儿,与其他人无关!该单位的职工说乙某的女儿不在。他不相信,到车间里寻找也未找到,被工厂保安控制住。甲的行为_____。
A: 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 构成故意杀人罪(预备)
C: 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
D: 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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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预备、未遂的区别要点在于是否着手实行犯罪,但是着手实行犯罪的判断需要因罪而异,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本案属于预备犯,杀人行为的着手是开始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但不同的方式的着手的点是不同的,在刀杀、枪杀、棍杀的时候起码要等到行为人看到被害人,举起武器要打、要杀才能认为是着手,显而易见在本案中行为人连被害人的影子也没有见到,当然不能认为是着手。由于行为人没有找到被害人而且被其他人拿下,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所以是预备犯。这就是未遂与预备的区别。常见的未遂与预备的区别除了杀人问题以外还有抢劫。如:一个人打出租车到某地去,结果引起司机的怀疑,直接把车开到了公安局去了,这种情况属于预备犯,因为抢劫的着手是为了获得财物,开始使用暴力威胁行为。在这个案件中行为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来不及实施,因此是预备犯。
35、单选题 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
A: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B: 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C: 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部分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D: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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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这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方法。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A项正确。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包括不适用死缓)B项正确。死刑有两种执行制度,一种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另一种是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简称死缓)。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髙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因此c项说法错误。《刑法》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C。
36、单选题 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取保险金20万元与他人私分。张某构成_____
A: 保险诈骗罪
B: 虚假理赔罪
C: 贪污罪
D: 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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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贪污罪的认定。《刑法》第183条规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是职务侵占罪,《刑法》第382条、第383条规定的是贪污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区分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
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
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
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
6、1999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分别对贪污罪、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涵义进行了解释,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由于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只是主体和侵犯客体的不同,故其重合部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解释基本可为职务侵占罪所用。
具体说来,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上的便利”可理解为根据法律、法令、政策、单位章程以及单位有关负责人员赋予特定权力的人员利用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产的便利条件。
37、单选题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涉及()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A: 国家秘密
B: 个人隐私
C: 商业秘密
D: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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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38、单选题 下列犯罪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_____
A: 诬告陷害罪
B: 强迫职工劳动罪
C: 非法搜查罪
D: 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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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
39、单选题 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0元)拿走。张某的行为构成_____
A: 诈骗罪
B: 盗窃罪
C: 抢劫罪
D: 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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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抢劫罪的认定。《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人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抢劫罪的手段行为包括暴力、胁迫和其他方法。用药物麻醉、用酒灌醉等都属于抢劫罪的“其他方法”,本题中,张某用酒将高某灌醉,非法占有高某5000元的行为,显然属于以其他方法实施的抢劫行为,构成抢劫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40、单选题 下列有关刑事诉讼证据的表述,错误的是_____。
A: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B: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C: 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不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D: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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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刑事诉讼法》第53条第1款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故C项错误,应选。
41、单选题 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已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_____
A: 犯罪中止
B: 犯罪既遂
C: 犯罪未遂
D: 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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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此题情形属于犯罪既遂而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42、单选题 对正在进行中的下列哪一种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_____
A: 殴打行为
B: 诽谤行为
C: 诬告陷害行为
D: 贪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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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4)主观条件。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因此选A。
43、单选题 关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批准和执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
A: 取保候审只能由人民法院执行
B: 监视居住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
C: 必要时可由人民检察院执行逮捕
D: 批准逮捕权专属于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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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刑事诉讼法》第72条第3款规定,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故B项应选。取保候审和逮捕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故A、C项应排除;批准逮捕权专属于人民检察院,故D项应排除。
44、单选题 在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受刑事追诉的涉嫌犯罪的人被称为_____。
A: 人犯
B: 被告人
C: 犯罪嫌疑人
D: 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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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提起公诉前叫“犯罪嫌疑人”,审判阶段叫“被告人”,判决之后叫“罪犯”。
45、单选题 甲吃饭时与乙发生冲突,将乙打成重伤。在羁押期间,甲精神失常。经鉴定是由于羁押而引发的精神障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
A: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减轻处罚
B: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免除处罚
C: 甲是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
D: 甲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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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该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本题中,甲在犯罪时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且甲不具有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因此正确答案为D。
46、单选题 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_____。
A: 8小时
B: 12小时
C: 16小时
D: 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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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47、单选题 山海关海关负责人陈广天,在负责查处一起案值巨大的走私案件时,本应移送检察机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陈广天由于接受行为人贿赂人民币2万元,便大事化小,以行政处罚代替了刑事处罚,陈广天的行为应定性为_____。
A: 已构成受贿罪
B: 已构成放纵走私罪
C: 已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D: 已构成受贿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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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D
本题解释:受贿罪,是指国家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务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构成受贿罪。陈某的行为符合此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受贿罪。依据《刑法》第四百零二条的规定,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陈某的行为显然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选项D正确。
48、单选题 下列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_____
A: 武大饮酒过量神志不清,暴打妻子致其重伤
B: 刘二见胡同里有一人强暴妇女,于是拿砖头将其打昏,事后鉴定为重伤
C: 张三15岁,盗窃珠宝店财物价值20余万元
D: 李四精神病发作砍死其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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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A项当选。B项属于正当防卫。C项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负刑事责任,故张三不应负刑事责任。D项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49、单选题 我国刑法规定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是指_____
A: 受害人居住地在我国领域内
B: 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C: 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
D: 受害人与犯罪人均居住在我国领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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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刑法》第6条第3款规定,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50、单选题 王某潜入某工厂仓库盗窃,将仓库货物(价值2万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偶尔经过此处的刘某发现该货物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据为己有。10分钟后,王某来到院墙外,发现货物已无踪影。对于王某、刘某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
A: 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盗窃罪(既遂)
B: 王某和刘某成立盗窃罪共犯(既遂)
C: 王某成立盗窃罪(既遂),刘某成立侵占罪
D: 王某成立盗窃罪(未遂),刘某成立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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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盗窃罪既遂的通说认为,财物离开占有人的实际控制即构成盗窃罪既遂,本案中,王某已经将价值2万元的货物窃得,并扔出墙外,此时,该财产已经离开了占有人的实际控制范围,因此,王某构成盗窃罪的既遂,所以可以排除A项和D项。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不属于自己的货物据为己有,构成侵占罪。本题正确答案是C项。
责编:江西公务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