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要求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自觉遵守并履行工作职责,无犯罪及其它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9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其他原因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抚州高新区门户网、魅力抚州高新、抚州发布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通过报名入口注册并登录,据实填写表格、上传电子照片,学历证书。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0日10:00至4月17日17:00。
报名成功者,在线缴纳笔试考试费:100元/人,按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准时参加笔试。缴费人数为最终报名人数。
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不足,则按比例调减或者顺延招聘人数,调减或顺延的计划数将在网上公布。
报名入口:http://zpks.nc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1123。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笔试
1.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为:4月2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4月23日9:00至4月26日24:00。准考证通过报名系统相关栏目处打印。
5.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务必妥善保管。
(五)面试
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入闱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面试名单确定后,凡因考生缺席、取消资格等达不到1:2比例的,面试对象全部参加面试,计划数不再调减。
2.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内容和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主要考核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应变能力等。若因同一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的,组与组之间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面试最后得分=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面试有效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事宜详见《面试准考证》。
4.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总成绩=考生笔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考察通过者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聘用
按照抚州高新区区直单位编外聘用专业技术及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每年年终实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均实行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参照高新区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月收入不低于3000元)。
四、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0794-7069199、7063129
监督举报电话:0794-7060110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91-86691206
五、其他
笔试成绩、入闱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体检入闱人员名单等,区公开招聘辅助类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在抚州高新区门户网等发布。后续事宜请关注报名网站。敬请各位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辅助类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抚州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