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类型、人数、要求
督察支队辅警3人,年龄40周岁以上,男女不限。
二、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类疾病,无色盲、听觉障碍,品行良好,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
2、高中及以上文化,具备一定的语言组织能力,政治思想素质过硬,责任心强。
3、热爱公安事业,普通话较标准,能熟练操作电脑和运用OFFICE及其他办公软件,熟悉互联网,文字输入速度每分钟50字以上。
4、在南昌主城区有固定住所。
5、从事过辅警工作或熟悉公安工作者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因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理的;
4、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血亲、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被判死刑或正在服刑、或者参加邪教组织的。
6、其它原因不适宜在公安辅警工作岗位的。
三、工资待遇
1、工资:2782.44元/月(含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2、遇有加班情况原则上安排补休。
四、招聘程序
南昌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统一考试录用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考试(分为计算机测试、笔试和面试),按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并经体检、政审合格后拟录用(未有入闱者再按程序递补招录)。
(一)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7日至2019月4日30日;
报名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1688号南昌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1231室。
报名方式: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书现场报名。
报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陈警官88892509、18970858855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参加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文凭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红底免冠彩照2张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三)面试、体检
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参加面试。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按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四)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