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讲解员1人
1、岗位职责:主要负责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展示馆的讲解工作,以及咨询、服务接待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2、资格条件: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表演、创作、播音主持等专业或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水平优先考虑;形象气质佳,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文化修养,以及良好的团队意识和敬业精神,服从公司管理;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后出生)。
(二)其他条件
1、身体健康。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有大局意识,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适应能力较强,思路清晰,反应敏捷,善于沟通。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二、聘用与待遇
试用期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赣经开办字[2017]212号文件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
三、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4月28日—5月8日。
2、报名地点:赣州经开区金岭西大道164号金岭科技园8栋二楼2F-C8。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
(1)填写《赣州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特殊岗位自聘人员报名表》(要求附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职业资格等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以上材料打包发送到gzskjcyfwzx@163.com,资格审查通过后通知面试。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考生应携带好有关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
须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在校或单位获奖证书、技能证书等。
3、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因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从该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4、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出现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从该岗位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天。公示后无异议,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6、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
7、正式聘用:正式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特殊岗位自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赣经开办字〔2017〕212号)执行。
五、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97—8309705
赣州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