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及岗位:具体见下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年龄条件:
1、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9年11月23日至1987年11月23日之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或消防部队退役人员放宽至35周岁;
2、持有机动车B2驾驶证,且驾龄3年以上,无重大交通事故违法违章记录,年龄放宽至35周岁;
3、在消防部队或消防部队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担任3年以上消防车驾驶员或班长以上管理岗位的退役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需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三)身体条件:1.65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
(四)南昌市各县区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未经原单位批准,不予招录;
(五)在南昌市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未工作满合同期离职或被开除的,不予招录;
(六)同等条件下消防退役官兵优先录用。
三、招聘程序
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核、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考核、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缴费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日上午9:00至6月30日17: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具体岗位信息请咨询安义县应急救援大队
报名地址:安义县应急救援大队(曹操山粮库对面)
报名资料审查费为50元/人(报名时收取)。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现场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及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属地派出所出具);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5.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有消防部队或政府专职消防队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请咨询安义县应急救援大队。
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体能考核环节。
(三)体能考核
1.考核项目:3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
2.考核标准:
(1)男子3000米跑:战斗员岗位17分钟达标,其它岗位18分钟达标。
(2)男子100米跑:战斗员岗位16秒达标,其它岗位17秒达标。
(3)俯卧撑:战斗员岗位1分钟连续30个达标,其它岗位1分钟连续25个达标。
(四)体检
根据参考人员体能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体能考核、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安义县应急救援大队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行试用,试用合格者后正式聘用。新聘用人员与安义县应急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第一次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含试用期三个月),第二次签订五年劳动合同,第三次劳动合同签订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四、工作时间和地点
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政府专职消防员上岗前进行90天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享受每月8天的休假,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在应急大队或专职消防队工作,实行工作5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24小时驻勤。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
1、基本工资:试用期2000元/月,正式聘用2500元/月(含社保、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
2、绩效工资:正式聘用600元/月;
3、高危补贴:正式聘用后灭火救援一线队员500元/月;
4、工资待遇随着队员工作年限、岗位等级逐步提高。
(二)福利待遇
1、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住房公积金;
2、伙食由用人单位保障;
3、工作期间被装由用人单位提供。
六、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安义县应急救援大队(83411043)(83422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