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男女不限;
2、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型端正;
3、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具备文字录入、文档表格处理、财务软件应用等电脑操作能力;
4、组织纪律性强,工作勤奋,品行端正;
5、具有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6、具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在抚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抚州市迎宾大道万达广场西侧,一楼综合科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个人简历、学历证(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无法现场报名可将资料发送邮箱fzsrfb001@163.com进行初步审核,面试时需携带资料审核。
2、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程序
1、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查应聘者的求职动机、言语表达、财务报表制作、举止仪表、写作能力等。
2、体检与考核:面试结束后,应聘合格对象进入体检与考核(体检费自理)。
3、聘用: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3500元/月(含医保、社保),提供工作餐(早餐、中餐),并享受国家法定双休和节假日等。
报名咨询电话:0794-8208661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5月20日。
本通告由抚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解释。